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商务部、财政部2006年第38号公告,以及商务部2006年第48号公告要求,现将国家储备糖2006年7月份第一次成品糖竞卖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员身份确认
二、技术确认
三、及时缴纳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
1、参加竞卖交易的会员,在交易前,需在“履约保证金专户”帐户上存入保证金。
保证金数量根据预购食糖数量按300元/吨存入。请于2006年7月17日12时前,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:
2、根据《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关于国储糖交易手续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[2004]2835号)的规定,国家储备糖竞卖交易成交方按10元/吨交纳交易手续费。
四、交易注意事项
1、竞卖交易会员请于2006年7月17日的9时-12时,参加有关统一测试。
2、本期竞卖9.2万吨国家储备糖一次挂出,2006年7月18日上午9时交易正式开市。如果到7月18日下午17时还没有成交,将封盘。
3、交易结束后,成交方按规定与华商中心签订《购销合同》,具体请与华商中心食糖处联系,联系电话:(010)58930858、58930859。
五、按规定付清货款
购买国家储备糖的企业,在签订《购销合同》后,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,将货款全额汇到以下帐户后,办理提货单等手续,过期视同违约,扣缴保证金。
六、关于本期竞卖成品糖的说明
本期竞卖成品糖的提货地点为辽宁、内蒙古、山东、福建、广东和广西11个库点,提货起止日期为2006年8月1日到8月28日,各炼糖厂每天加工出库白砂糖数量不低于600-900吨。






